领导分工
林祖敏,局长
崔 宏,党委副书记,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全面工作。
龚海祥,党委书记、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市公务员局全面工作。
廖德康,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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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4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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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职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柳就业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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