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依据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六盘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国防交通方针、政策;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监督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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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财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人防业务科
拟定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设计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和提出人防工程经费的计划安排建议并实施监督;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平战结合使用费的收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防通信、警报所需经费、器材、物资的计划安排;指导全市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交通战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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