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根据六编[2010]86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新成立的市广播电视台承担了原市广电局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影等行政执法管理以外的所有广电宣传、事业建设、产业发展等职责,拥有2个广播频率4个电视频道,业务范围涵盖广播电视宣传采编、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广告经营、网络建设、数字电视、新媒体运营服务等相关业务。内设行政和人力资源部、总编室、新闻中心、技术中心等11个正科级二级机构。
广电历史
1975年成立六安专区广播事业管理局,2000年更名为六安市广播电视局。
1970年秋六安地区开始接收有线电视,1985年建立县级六安市电视台,1993年,六安地区有线电视台开播。
20世纪90年代,各县(市)的有线广播站全部改建成广播电台,使用无线调频广播传递信号。
2005年,市电视台和各县电视台增加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实现市县电视台新闻节目信号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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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规定与措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与主流媒体的作用;负责组织对外宣传;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各类节目的作品创作与生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终审和播出;负责制订广播剧、电视剧、动漫作品的创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展规划、事业和产业发展计划;使用并管理广播电视台频率频道资源及中波实验广播;领导并协调本系统事业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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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标
老台标
六安市广播电视台台标沿用了原六安市电视台台标。台标为变形汉字“六”,“红、绿、蓝”三原色凸显出六安是红军摇篮、将军故里,山清水秀、资源丰富,“青山绿水红土地”的基本特点。“六”上面一点变形为“展翅鲲鹏”暗喻腾飞中的六安。新台标
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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