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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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金融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财政信息数据综合统计工作。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财政政策与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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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5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组副书记兼国资委主任1名,国资委副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35名,其中正科级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名),副科级12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现任领导
费小松: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殷宪宇: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杜家如: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何斌: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成宏:六安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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