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档案、保卫、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规科
订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工作。污染控制科
拟订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源限制治理、限期整改和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具体负责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科研开发科
负责对国家、省市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区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排污总量许可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申报、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管理工作。宣教科
负责协调环境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策划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制作环境宣传片及各类宣传材料;负责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上报环境保护信息;全力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以上信息来源)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