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全院有内设机构28个,其中派出人民法庭5个、专业审判庭2个;干警143人,其中法官95人、执行员14人,审执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98%以上。
机构设置
临河区法院机关内设28个职能部门,派出新华、狼山、干召庙、双河、开发区等5个人民法庭,另设交通事故与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庭、城市建设专业审判庭。2014年7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我院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首家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试点,打破了以往的审判庭室局限,组建了31个审判、执行团队。
法院建设
2012年、2013年分别受理案件6448件、11536件;2014年截止10月20日,受理案件13191件,居自治区基层法院第2位,一线法官、执行员平均办案已达156件。近年来,临河区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了法院的前列。 一是创建“诉调三层对接”矛盾化解机制。2011年,我院根据农村、城区和院机关的不同特点,创造性地推出了这一模式,收到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能力增强、法院案件减少、解决纠纷效率提高等多重效果。2012年以来,年均诉外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我院诉讼案件数从2010年的8221件、2011年的7741件下降到2012年的6448件。近两年来,我院不断深化巩固,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司法确认室,区委将协助法院文书送达、调解、执行等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网格管理,将“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维稳考核。二是积极推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2013年,我院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根据本院案件的特点,推出了“直判式”、“要素式”两种民事裁判简易文书,实现了“简案简写、当庭宣判、文书简洁易懂”的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及律师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这一改革有效带动了庭审方式的改革,归纳总结了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30余种类型化案件庭审模板,审判人员按照模板中各项要素依次审理,最大限度避免漏查、漏审、漏记、漏判的情形,实现了庭审运行规范化、司法产品标准化。去年12月30日,自治区高院在我市召开全区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现场会,全面推广我院的经验做法。三是稳妥推进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今年,我院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切入点,以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为直接动因,以物质激励和责任追究为保障,全力推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改革于7月上旬全面实施推开,打破了以庭、室、局界限,组建审判、执行团队31个,取得了职权配置进一步优化、审判人员实现正向流动、审判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整合、聚集和优化等显著成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