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组织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年度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统筹城镇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节水、燃气、路灯、电力、通讯、地下管网、井盖、城市家具、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规划编制和有关规范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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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物管科
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合同备案、物业企业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承担物业两房缴交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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