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三)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四)负责负责组织、指导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五)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六)负责依法监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群防群治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七)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八)组织实施对来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九)主管并指导全市预审工作和监管工作。(十)主管并指导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十二)负责公安机关各种侦察手段的管理和规划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十三)主管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负责本市辖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十四)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五)管理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通讯、装备等保障工作。(十六)依法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