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管理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培育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等工作。落实国家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商品林发展、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良种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承担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林政稽查科)。承担全市森林资源消长统计、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拟订并实施监督。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实施监督。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编制全市天然林保护规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监督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评估、测算和补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林政执法工作。
(四)计划发展与科技产业科(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林业、草原和湿地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国家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负责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湿地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湿地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统筹林业和草原、湿地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湿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湿地产业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企业的产业建设和发展。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湿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五)法制科(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林业和草原、湿地政策的调查和研究。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相关法治建设规划、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听证等相关工作,组织行业普法,协调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协调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及行政许可证发放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检疫、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