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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检察案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
公众号ID:lyjcag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连云检察案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是连云区检察院对外服务窗口,对外负责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咨询等,对内负责案件流程监管和质量评查。

开发/运营主体: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是连云港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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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连云检察案管是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具有典型案例实践,包括2020年针对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公益诉讼和2021年对非法捕捞案件的司法介入。该院于2022年1月入选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于2025年参与组建江苏自贸检察工作联盟,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当前检察机关人事信息显示检察长职位空缺,副检察长由郁洪鹏担任。

民事公益诉讼实践

2020年12月,该院针对唐滔、唐其盘等自然人及抚顺双旗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调查确认相关主体行为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后,依法发布诉讼公告,要求适格主体在30日内提出诉讼意向。

2021年3月,该院办理张义杰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态案时,通过连云检民公告〔2021〕4号文书履行诉前程序。按照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规定,公告期间为社会组织或机关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限,期满未反馈则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跨区域检察协作

2025年4月29日,该院与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等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江苏自贸'三区四院'检察工作联盟的意见》,建立包含信息互通、办案协作等七项工作机制。作为联盟成员单位,该院重点承担法治服务供给、检察数据融通等职能,通过破除区域壁垒整合司法资源,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5年5月,该院通过江苏检察网发布食堂油烟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推进机关后勤保障设施改造。项目涉及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取公开询价方式推进政府采购流程。

荣誉表彰与人事动态

2022年1月,该院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此项评选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人事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6月,检察长职位仍处于空缺状态,副检察长职务由郁洪鹏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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