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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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市纪委文秘、会务工作;负责市纪委决议、决定督查事项;负责市纪委上下内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纪委机关、监察局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承办市监察局文秘、会务工作及督查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负责以监察局名义与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负责全市党、政纪案件的综合分析、统计呈报工作;承办省纪委、监察厅法规室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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