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二)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养老政策和标准;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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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民生保障能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为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养老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内审室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规、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访、会务、机要、档案、安全、后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内部审计、基建项目、民政“最多跑一次”、纪检监察、督查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控购物资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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