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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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揭牌仪式。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旅游局的职责,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
机关处室
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局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负责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建议提案、信访、联络接待、机关财务、年鉴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综合协调直属单位业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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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于鹏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文物局局长(兼)、一级巡视员:徐恒秋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冰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茁
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健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学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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