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和涉及人民防空、民防安全重点项目的研究以及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地面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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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承办市人防办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组织综合性政策法规调研、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收发、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政务信息、绩效管理、信访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和人防国有资产以及平战结合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卫生等工作;负责全市人防、民防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和人民防空、民防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导省级人防重点县(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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