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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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扶贫开发调研和理论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编制、评估、修编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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