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督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拟订实施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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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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