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史
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前身徽州专区科学技术协会于1961年4月建立。
1962年下半年在精简机构中被撤销,1963年恢复。1965年2月,召开地区科协第一次代表大会,李如杰当选区科协主席。“文革”期间科协活动停止。
1977年10月,恢复组建徽州地区科学技术协会,并与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合署办公。1981年地区科协分设,1983年10月再次同行署科委合并,期间地区科协名誉主席为徐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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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区,促进学术发展、知识创新。
(二) 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区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有关规定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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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章程
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是黄山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黄山市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科学普及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黄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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