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4人、秘书长1人及委员若干组成。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披露,机关内设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专门机构,配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信息化建设。截至2024年1月,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实有委员35人,出席法定人数为24人。
核心职权
监督宪法法律实施
通过执法检查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2024年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检查3次,提出整改意见12条。新冠疫情期间制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定》,明确政府应急管理权限与公民防疫义务。重大事项审议决策
2024年审议通过东湖片区ppp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2025年将重点监督'十四五'规划收官阶段的重大项目推进。闭会期间审查批准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人事任免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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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常委会会议
每两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2024年累计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8项人事任命,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报告,实到委员均达到法定人数。代表大会组织
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组织审议6项决议草案,包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国民经济计划报告。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2025年工作重点。
代表工作
建立代表履职考评机制,2024年组织代表培训4批次,涉及法律知识、预算审查等内容。规范"代表之家"建设标准,投入专项经费完善镇街代表活动阵地硬件设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3·2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7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