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交通部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的布局规划;拟定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六)负责有关交通运输建设等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