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和省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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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内设18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机要、档案、资料和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省党政公文交换、政府公文管理(含电子公文)、政务培训、内部简报(期刊)准印以及本厅有关会议会务和保密、信访等工作。
(二)会议处。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会务,省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办理省政府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文件;为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服务,承担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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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金融、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地方金融发展改革有关职责、企业上市工作职责划入省政府金融办公室。
(三)增加省政府金融办公室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