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作为区级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机构,主要职能包括: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含文艺演出、展览等)、开展艺术普及培训、辅导基层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文化理论研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数字文化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等九大领域。2022年预算文件显示其职能细化为"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等具体条目,2025年新增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职能。
设施建设
主体建筑内设有多功能厅(150平方米)、服装室、画室、茶艺室、音乐教室等专业场地。其中多功能厅主要用于小型文化演出和培训会议,音乐教室2专门用于声乐教学和器乐训练。2023年通过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实现场馆数字化展示,形成与牟平区文化馆、菏泽市牡丹区文化馆等省内文化场馆的联动机制。
非遗保护
承担两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孟姜女传说》(民间文学类):依托长清区流传的民间故事进行系统性整理保护
《手龙绣球灯》(传统舞蹈类):对传统舞蹈技艺进行活态传承截至2025年2月,未新增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但持续履行既有项目的保护职责。
预算管理
2022年预算结构显示:
人员经费178万元(含基本工资、社保缴费)
公用经费20·9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
三公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5年预算调整为:
工资福利支出14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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