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的建设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辖区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负责合理配置社区资源,搞好社区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强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群众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科普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辖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扶困助残、老龄、双拥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殡葬改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及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向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工作,督促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负责做好辖区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辖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依法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及有关设施的保护工作。
(八)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九)负责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十)做好辖区内工商、税务、统计、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市政建设、物业管理、交通、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检查监督、文化市场监管等社会专业管理事务的监督和配合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