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等功集体2个,一等功个人3人,以及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钟蔚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刘黎,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臧德胜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14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被纳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2022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团委被表彰为“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