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荣誉
1998年被最高院授予防洪抢险集体一等功,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办理大要案先进集体,自2001年起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6年、2008、2010年、2013年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2013年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中级法院目标管理考评第一名,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新闻宣传、网络管理、司法统计、警务达标等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涉诉信访等20项工作被评为省、市先进。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被评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8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