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依法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监督城建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市建设规费的征收、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和住房发展基金的监管。
(三)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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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与督查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重要文稿起草、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督促检查、信访、公务接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审查和合同审查工作;牵头协调“双随机”监管工作;负责相关政务平台的运行与管理;承担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本局行政权力事项,按权限集中办理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拟订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直属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本局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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