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济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以路为纲、四个结合”,健全组团间交通体系以及构建“井”字型交通路网等指示精神,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点定位调整目标,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使交通发展成为历史最好的时期。公路路网建设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济广高速公路济宁段、滨湖路一期、济宁曲阜机场路、327国道、104国道、105国道、220国道改建工程以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等一批公路重点设施相继竣工。伴随着正在建设的济徐高速公路和临菏公路济宁段,济宁将形成东西两横(日兰高速、临菏高速),南北两纵(京台高速、济徐高速),围绕济宁大城市框架实现高速路网的“井”字型贯通。到2009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535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23·7公里,一般国省干线1314·8公里,农村公路13815·5公里。 全市83%的县(市、区)通达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所占比重已达94%,各县(市、区)之间实现了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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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荣誉
全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被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港航局先后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被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明办表彰为“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济宁市公路局团委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各类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民用航空行业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乡交通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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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
职能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查、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
机构名称 | 人事科(挂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牌子) | ||
职能 |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 | ||
机构名称 | 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 ||
职能 | 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及线路的新开、变更许可工作;负责通航有关设施建设行为审批工作;负责港口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经营资质、航线、班次和停靠港取消或变更许可工作,负责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工作;负责港口经营许可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营业运输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沉船沉物打捞作业许可工作;负责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工作;负责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许可工作;负责船舶进出港口、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工作;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与污染证书文书核发许可工作;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工作;负责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工作;负责船舶名称审核和船用产品证书的核发工作。 | ||
机构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
职能 | 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规费征收政策;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缴、内河船闸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内河船闸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
机构名称 | 规划发展科 | ||
职能 |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国道、省道布局规划的建议,负责重点县道、港口、航道的布局规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拟订公路、水路、民用航空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公路、水路、民用航空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 ||
机构名称 | 运输管理科 | ||
职能 | 负责公路、民用航空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含出租车)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先进交通运输方式发展方向的战略研究工作;协调道路、水路、民用航空运输及城市客运(含出租车)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 | ||
机构名称 | 建设管理科 | ||
职能 | 负责公路、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公路、民用航空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民用航空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民用航空重点工程设计的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公路、民用航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 ||
机构名称 | 安全监督科 | ||
职能 | 拟订公路、民用航空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民用航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 ||
机构名称 | 交通战备办公室 | ||
职能 |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