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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社会保险政策,会同地税、财政部门做好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运营等工作。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范围内编报进人计划。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进人计划。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凭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编报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办理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手续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调动等手续。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录(聘)用、调动通知办理人员入编手续。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编制政府预算、核拨经费。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编证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工资确认和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

(四)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市直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编制(含编制控制数)、职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各单位的编制数、职数,审核市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市财政局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人员入(出)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规范津补贴工作。

(五)职责中涉及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分别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和党群系统公务员转任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六)将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给所属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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