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和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市属高校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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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教育外事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信访、信息、保密、档案、督查、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接待、交通等其他行政工作。负责协调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新农村建设、扶贫、对口支援、应急联动、创建创卫、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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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四)加强民办教育学校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