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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许可管理及食品检验检测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许可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市商务局酒类流通执法的监督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整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含餐饮)、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资源,形成统一的食品(含餐饮)、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二)承接的职责。

1·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执业药师注册职责。

2·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广告备案职责。

3·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

4·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5·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

6·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

7·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职责。

8·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优化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四)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1·将荆州区、沙市区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除市委市政府定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外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下放到荆州区、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荆州区、沙市区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的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下放到荆州区、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荆州区、沙市区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不含连锁企业配送总部),除市属以外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下放到荆州区、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荆州区、沙市区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与执法职责及保健食品零售申请审查告知职责放到荆州区、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取消和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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