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政务信息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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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社会救助股)。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和指导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纪委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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