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交通协调发展规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编制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推动城际、铁路、航空、航运,区域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同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交通工程计划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编制并组织监督实施交通投资年度计划。编制、下达交通运输项目、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编制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协调、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前的基建程序,组织道路竣工前环评验收工作。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四)交通工程管理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工程项目前期拆迁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标监督以及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财政审核报送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许可报批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计量结算、交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及农民工工资督查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合作项目和区投资项目的业主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五)交通设施管理科(铁路道口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环线外(含环线)的公路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养护、路政及公路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重大活动路况保障和公路防汛清雪工作。参与公路及其他交通设施养护计划的审核、监管,负责涉路工程管理,组织和协调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承担铁路道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交通运输管理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公路货运和客运市场、全区境内出租汽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行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指导行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的实施。参与交通枢纽、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等的规划建设。负责客运交通企业经营资质、公交线路的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港(港口、渡口)航(船舶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路货运和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及机动车维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及行业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