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机构
1、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景德镇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高新区行使市一级业务管理权,园区内建立一级财政,并设立金库;
2、 管委会内设“四室一部八局一队”即党政办公室、监察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部、经济发展局、招商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局、农林水利局和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并下辖一乡即吕蒙乡。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局、土地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审计分局、消防大队为高新区常设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进行业务管理和日常服务。
3、 高新区管委会全权审批中外投资者在区内的投资项目,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评估、审批、办证“一条龙”优质服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