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简介
民建晋城市委会成立于2001年。 2001年3月,民建晋城市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晋城召开,中国民主建国会晋城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晋城市委)成立,蒋佩玲任主任委员。截止2005年底,先后成立了民建市直、城区、泽州、高平四个支部,另有阳城、沁水两个小组。
1989 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标志着我国新时期多党合作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全市各级民建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努力发挥参政党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围绕晋城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促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等,充分发挥参政党职能,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河南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民建组织也不断得到发展,到2006年底,会员成立市委的46人发展到103人,其中,大多数为经济界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会员的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不断改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会员中有12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36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3人担任政府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中国民主建国会晋城市委员会简史(自身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多党合作也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民建晋城市各级组织不断加强领导集体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顺利完成各届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保证了民建各级组织在当地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了有机的完善的组织体系。民建组织得到较快发展,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有支部4个,小组2个,会员103人,其中经济界人士占60·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2%,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占75·3%,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分别占2%和15·3%,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占0·6%,担任特邀行政、司法检察人员的占3·6%。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给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顺利跨入新的世纪奠定了基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