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及县(市、区)社班子建设。 (二)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的联合与合作。 (四) 指导各级供销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的优势,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全作,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五)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 参与全市、省和全国总社组织的国内外经济交流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七) 受市政府委托承担盐业、烟花爆竹、化肥、棉花、废旧金属的经营管理工作。 (八)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掌握全市供销系统工作动态和全面情况。负责市供销社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协调机关各部门之间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公文管理、会议组织、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新闻发布、史料收集整理、办公自动化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车辆管理,驾驶员的培训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办公用品购置,机关职工福利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供销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编制管理工作及人事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劳动工资、保险、下岗再就业等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督促和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等各项工作;负对提提拔、任用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落实干部政策及干部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负责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引进负责上报省、市各级劳资、教育统计报表。 (三)业务科: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扣、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本系统经营管理;协调专营商品的经营管理;参与物价管理;负责本系统的业务协作;汇总分析本系统企业的重要经济指标;组织开展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系统涉外工作,开展省内外全作组织的经济技术交流。督促本系统消防安全及商品养护工作;编制本系统科技工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规划,协调指导本系统社办工业的管理工作。编制本系统因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对直属企业基建项目的可行性报千、预、决算的编报与审查;负责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负责政府委托的农业开发和扶贫项目的早请及组织实施;审核系统的技改基建项目的立项工作。 (四)合作指导科: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改革,指导本系统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社建设、企业管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汇总、分析本系统机构人员网点建设;负责全系统年度表彰的组织汇总筹备工作。 (五)财务科: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的法规制度;制定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形式;负责对市供销社资金及社有资产的管理;编制下达直属单位的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基层供销社、直属公司财务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职称考试。 (六)审计科:协调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市供销社及直属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经济效益、年终决算、经理离任、基建工程、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承担本系统法律咨询及经济纠纷的调解。 (七)老干部管理科:负责市供销社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检查、督促市直单位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 (八)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