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管理权限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水政和水资源管理科(挂水政监察大队牌子)。负责拟订水利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对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水利系统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负责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实施水法治建设。
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工作,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监察,查处水违法行为。负责调查处理水事纠纷,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处罚决定、水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有关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监督指导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监督指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的落实,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利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牌子)。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及资金安排计划,统筹协调项目计划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负责研究拟订运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解决水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供给等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负责培育、引导、扶持水利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四)工程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监督实施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划界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工程的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负责水利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水库、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和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负责灌排工程建设管理,承担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水利扶贫工作。
组织协调实施农村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水利移民工作。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水库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实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和验收备案。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