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1956年建院,时为吉林市通天区人民法院,1958年易名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2004年10月从吉林市通潭大路168号迁入吉林市松江北路138号。现办公审判大楼建成于2004年,总建筑面积9035平方米。法院下设政治处(内设干部科、书记员管理科)、执行局(内设案件执行科、综合监督科)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研究室、监察督查办公室等10个内设机构及九站、桦皮厂2个派出法庭。
机构设置
昌邑法院现设有政治处(含干部科、书记员管理科)、执行局(含执行科、执行监督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10个内设机构及九站、桦皮厂2个派出法庭。全院现有行政编制138个,实有124人,其中法官83人。本科以上11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1%。
法院建设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建设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队伍管理创新为动力,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积极发挥多元调解机制。该院的诉外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得到了最高院在全国推广,被最高院确定为示范法院。举办法律人共同体论坛,来自全市的政法各部门机关负责同志、市、区法学会领导、审判研讨学会会员、律师和部分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论坛,共同探讨如何将法律志愿者调解植入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中,并就“法律志愿者调解”植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践的具体问题,如人员选拔、培训、评价、规则、流程等操作层面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想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