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行使对跨区域、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权。各分局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主要职责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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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局资料综合汇总、新闻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和拥军优属工作;拟定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管理和各项财政法规的执行;统一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费用及罚没物资;计划、调拨、发放全局各项办公、执法装备;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需现场审查事项由相关职能科负责)和发证,协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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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行政单位
揭阳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正科级,内设综合股、指挥协调股、技术维护股、信访股。
主要职责: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内三防和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统一采集、受理、汇总全市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类立案,及时协调市级责任部门或区政府(管委会)进行处理,随时掌握全市城市管理现状、出现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市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实时监控;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及市级责任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方面的问题;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市级平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对区级平台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帐,实施信息管理。
分局机构设置
设立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榕城分局、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蓝城分局(由原东山分局更名)和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空港分局(由原试验区分局更名),正科级,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不作为各区政府(管委会)工作部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并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管理、犬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执法分局人、财、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查、听证、裁决、执行等工作;负责市局和区政府(管委会)转办案件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及回复工作;依法承担因执法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挥、监督和协调下辖各中队开展执法工作;承担市局和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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