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
(六)对各区和市属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