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从实际出发,研究和制定嘉峪关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体育工作;对国家公布的新兴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二)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推广体育科技成果。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全国性体育竞赛。
(四)研究和平衡全市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五)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
(六)开展省际和地区间的体育合作、交流。
(七)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八)管理直属单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