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甘机编办通字〔2016〕100号)、市编委《关于成立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嘉机编发〔2016〕63号)和《关于核减部分党政机关空余工勤编制和调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人员编制的通知》(嘉机编发〔2016〕64号)文件精神,成立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管理。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后勤服务科、财务科6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处级干部职数3名,科级干部职数11名。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和监督;负责全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市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