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职责。
(二)加强全市妇女组织建设,积极构建与体制环境、产业布局、行业分工和群众流向变化相适应的组织网络。
(三)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工作时代化的新要求,加强网上妇女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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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妇联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全市妇女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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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妇联机关设4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各部室工作;牵头综合性的调研、督导活动,指导基层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信息、接待、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督查实施;牵头承办市妇联执委会、常委会和妇女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负责机关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协妇联界别组活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妇联领导班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市妇女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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