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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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市卫生健康委围绕健康吴忠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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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吴忠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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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督查等工作,负责宣传、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民族团结、绩效考评等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管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和群团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医疗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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