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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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安全生产、消防、综治、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建议提案办理、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报送等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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