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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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军民融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项目申报、实施及管理工作。
(二)人事政工股。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医疗设备、药械耗材采购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健康经费、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健康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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