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指导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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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扶贫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承担健康茂名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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