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区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佛机编办〔2013〕58号)和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区、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明府字〔2013〕44号)等文件精神,设置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本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有关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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