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健康高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高淳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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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信息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拟定、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综合协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机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调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管理、人事档案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用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职)等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考核、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承担全系统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承担全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各业务系统建设和维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居民参与个人健康管理;引导并推进社会化医药卫生信息服务;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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