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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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标准化建设。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承担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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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新余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卫红
新余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笑梅
新余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青峰
新余市民政局副局长:罗来兵
副局长:袁会媛
新余市民政局正县级干部:许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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