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部署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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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二)政治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审计工作。办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考察、任免和调配工作。协助各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干部人事、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市律师行业等“两新”组织的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扶贫和援疆援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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