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简介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9年,办公楼坐落于江东区徐戎路126号。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共13个部门。全院共有在编干警89人,本科以上学历达95·5%,其中28人拥有硕士学位。法院不仅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同时还配置了一流的硬件设施。法院办公大楼、审判大楼现代化气息浓厚,网上阅览室、党团活动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自建院以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以追求司法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为指针,审结了大量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第一审案件,制裁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共收各类案件7073件,结案7421件。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057件,审结6789件。
机构设置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共13个部门及一个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全院共有在编干警89人,审判辅助人员等非在编干警76人。
法院建设
2014年江东法院工作亮点1、成立宁波首家金融审判庭随着江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不断增多。现江东区已拥有各类金融企业304家,分行以上银行23家。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江东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不断攀高。在此背景下,江东法院党组着力推进金融审判庭成立。该院成立金融审判庭的计划得到市中院、江东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区编办等多家单位支持。经多方努力,6月12日,江东区编办批复同意江东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增加中层领导职数3名。该院是全市首家成立金融审判庭的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后,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金融类商事案件和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产品类案件。除专业型的法官审理金融案件外,还将专门成立一个诉讼保全专项组,并配套相应的评估、鉴定、拍卖人员和执行人员。此外,计划从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大专院校、金融机构中聘请金融专家、学者和资深从业人员担任专家人民陪审员,实现专家陪审员与法官优势互补。 2、家事审判江东法院作为市中院指定的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之一,该院高度重视,专门抽调4名具有丰富家事纠纷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作为合议庭固定人员,与4名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同时,该院与还与江东区妇联、区司法局合作,在江东区妇联和江东各街道设立调解室,每周安排法院、妇联及司法局人员接访,受理化解一般的家事纠纷,参与化解区域内重大复杂家事纠纷。并推行立案速裁机制,采取当即调解、巡回办案、预约立案和节假日立案等便民举措,尽量缩短案件审结时限,审结的婚姻家庭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以上。3、会同区司法局出台短期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着力提高短期刑外地籍罪犯缓刑适用为有效解决短期刑外地籍被告人缓刑适用的监管难题,提高缓刑适用率,今年,江东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出台《短期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管理规定》。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信用卡诈骗等案件,缓刑考验期限、管制期限、暂予监外执行期限等社区矫正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社区服刑人员,在保证服从矫正工作室的监管和符合接收条件的情况下,不论是否具有宁波市户籍,均可在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接受社区矫正。并对服刑人员确实无法提供监护人的,由该院从人民陪审员中指定1人担任监护人。目前,该院已将7名外地籍服刑人员交由矫正工作室接收进行社区矫正,外地户籍且服刑完毕解除监管的共计4人,且无一再次犯罪。
所获荣誉
2007年民一庭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法警大队获全省优秀司法警察队,该院被评为宁波市维护国防利益工作“维权”先进单位,全市 2006-2007年度创建收费规范先进单位;2008年获得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先进单位、宁波市立法咨询先进单位、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区劳动保障先进单位、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2007-2008年度宁波市先进妇女组织、2006-2008年度宁波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民一庭被宁波市中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荣获2009年度江东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被评为2009年度江东区“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 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0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优胜奖”;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1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优胜奖”和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先进单位;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先进法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先进法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评为2013年度案例工作先进单位。